“我用我的眼睛分辨了有罪和無罪,也在法庭上證明了,那還有什麼問題?”──彗星
這集的主軸仍是雙胞胎殺人案件,彗星為了矯正自己犯下的「錯誤」而和度妍聯手,要將兄弟倆都關進監獄,然而就在彗星得意於自己伸張了正義時,卻被申辯臭罵了一頓,揭發真相的張辯到底有什麼錯呢?
這集一開始度妍就讓彗星看到被害者家屬可憐的模樣,被害者的遺孀背著剛滿周歲的孩子走進便利商店,就身為檢察官而言,度妍本來就該站在被害者這方,在法庭上揭發真相,將殺人犯繩之以法,這是檢察官的職責。那麼律師的職責又是什麼呢?
就像第四集裡車辯為聽障人士辯護那樣,法庭上除了律師以外,不會有人去探討被告背後的故事,因為那不是法官的工作,更不是檢察官的。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這三方彼此的力量應該要如同正三角形一樣(拌飯:國中公民課本就有教過嘍……)我想編劇是想透過這個案件告訴我們,當律師不能堅守自己的職責、站穩應有的立場時,對被告而言就是個悲劇。
這場申辯跟彗星的對手戲值得觀眾們好好深思呀……
張辯:你不是說過我有雙分辨真相的眼睛嗎?
現在我用我的眼睛看清了有罪和無罪,也在法庭上證明了,
還有什麼問題嗎?
申辯:那「妳的眼睛」對雙胞胎為什麼去便利商店,
犯案時為什麼要拿下面罩就不好奇嗎?
妳沒有看到在旁聽席上望著雙胞胎流淚的女孩嗎?
張辯:沒看到,我為什麼要看那個?
(完全度妍一樣的口吻啊!)
申辯:妳不像律師,倒像個檢察官了。
雙胞胎殺人時拿下面罩是為了讓被害者看清楚自己的臉,
表示這是為了報仇而殺人,
既然是報仇,就必定有原因,
有個女孩看著被告流淚,表示有人希望能幫助他們,
妳是律師,當然要看到這些!